近日,梁园区的刘先生向《鲁超帮办》求助说,陇海南路至梁园大道之间的金桥路,过往的大货车很多,车速也很快,时常发生交通事故,不知道是否能安装一些减速带或者减速标志。
“金桥路上的大货车非常多,尤其是陇海南路至梁园大道之间的金桥路,附近有村庄,因过往汽车的车速快,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刘先生说,这段金桥路长约1.5公里,因附近有多个村庄,还有一处市场,许多横穿道路的车辆及行人很容易与高速驶过金桥路的汽车发生碰撞。如果能在这段路上安装减速带或者限速标志,就能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就刘先生求助的问题,记者先是与市交警支队设施大队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在交通安全法规上,并没有“减速带”的相关规定,所以在“减速带”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我市交警部门未在道路上安装任何“减速带”。
“‘减速带’不是一个法律专用术语,目前我国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设施的国家标准中均没有‘减速带’这一专门称谓,人们习惯将一切在道路上用于迫使机动车辆减速的设施统称为‘减速带’。”该负责人说,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交警部门不会安装“减速带”,道路上安装的“减速带”也不属于交通设施。同时,因为“减速带”对于车辆来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一旦造成人员摔伤或者车辆受损,其安装单位或者人员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金桥路属于省道,如果安装限速标志之类的标志标牌,应该由交通或者公路部门实施。”
此后,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公路局的相关负责人。其表示,金桥路已经纳入到城市道路,由市政部门管理和维复合。而且,减速带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行车安全,公路部门从未安装过任何减速带。“至于限制车速的标志标牌,因道路限速标准只有交警部门才能设定,所以也应该由交警部门设置。不过,就晚报读者求助的问题,可以反映给公路设计部门,看是否能够设置相关的安全提示标识。”